为什么要在圣诞写这么一篇?因为这可是一年之中除了情人节,求婚率高的日子。反正当年,咱就是在圣诞节被拿下的。
那是在红房子,兄弟扛着一块2.5公斤重的巨型条状好时巧克力出现在红房子门口时,接待的爷叔表面上很淡定,但内心肯定笑疯了。求婚时,他直接跪在巧克力上,然后咱就听到清脆的喀擦声⋯⋯这声音,真是一辈子都忘不了。
后,咱抱着那块碎巧克力回了家。
你们是不是觉着巧克力里有钻戒?
并!没!有!之后咱将巧克力敲得粉碎——除了巧克力还是巧克力⋯⋯直到次年情人节才给补上。
而那块巧克力,咱吃了整整一年都没吃完!
言归正传。其实人类戴戒指的初衷,和爱情无多大关系——比如大汶口遗址曾出土过20枚牛骨和玉石戒指,其中9枚通通套在墓主手指上。稍微想一下就明白了,就是好看好玩,让他死后在另一个世界继续风流快活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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